信托及遗产管理部门
部门主要服务
1. | 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之诉讼; |
2. | 草拟遗嘱及为相关问题提供意见; |
3. | 就信托安排提供意见 ,包括准备所需文件及为客户成立信托基金; |
4. | 就遗产继承权、管理及资产分配提供意见; |
5. | 安排管理资产,包括申请遗嘱认证、遗产管理书、及草拟所需文件(例如:物业业权转移之家庭协议证明书及允许书); |
6. | 申请遗产税证书; 及 |
7. | 新界物业土地之继承权。 |
返回
1. | 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之诉讼; |
2. | 草拟遗嘱及为相关问题提供意见; |
3. | 就信托安排提供意见 ,包括准备所需文件及为客户成立信托基金; |
4. | 就遗产继承权、管理及资产分配提供意见; |
5. | 安排管理资产,包括申请遗嘱认证、遗产管理书、及草拟所需文件(例如:物业业权转移之家庭协议证明书及允许书); |
6. | 申请遗产税证书; 及 |
7. | 新界物业土地之继承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