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業務

本事務所資深合夥人康寶駒律師至1995年起被委任為中國委託公證人,獲准證明和核證在國內使用的香港法律文件和事務。本事務所的中國委託公證人服務包括為以下文件進行公證:

1. 婚姻狀況證明書(單身證明書);
2. 遺產繼承聲明書;
3. 申請內地親屬來港聲明書;
4. 申請內地親屬來港接管產業聲明;
5. 各類授權書﹔
6. 個人委託書;
7. 公司委託書;
8. 公司註冊;
9. 公司董事會決議;
10. 核證香港公司的資料;
11. 跨境商貿文件;
12.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有關之文件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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